我在幼兒園工作時遇過這麼一件事:有一個孩子A為了方便將不用的小積木丟向幾步之內的積木箱,但準度不夠而落到了箱子旁邊的孩子B頭上,孩子A當下知道自己做錯而表情有點畏縮,但不出一秒孩子B拿手中的積木丟孩子A,原本在陪伴其他孩子的我見狀立刻過去,先是告訴孩子A要把東西帶過去放好而非用丟的,不然就會像這樣打到人,並讓他向孩子B道歉,但孩子B一直說「我不原諒」,於是我對孩子B表示:「孩子A已經做完他該做的(道歉),你不論原諒與否都不應該朝他丟積木,這樣做是錯的,但你既然這樣做了,那你也要向孩子A道歉。」結果孩子B應付性道歉並對我再次提醒他的話說了「好啦、好啦」。
我在這兩個孩子發生衝突之前就有注意到,孩子A有點被孩子B及其較為交好的朋友排擠,所以對於孩子B而言,孩子A不是他的朋友,對待的態度也相對於刻薄,只能先告知班級老師再去調整。更令我深思的一點,是「為什麼要原諒?」
對我來說,很難去原諒「造成傷害又不肯悔改」的人,像是躁鬱症的父親從我小時候就不斷帶給家庭很多肉體與精神上的暴力威壓,但對於沒有與他相處過或擁有類似經歷的親友,他們無法理解我經歷了十幾年的恐懼,又如何在幾十年當中不斷對抗創傷應激到現在,只是一味認為是我「誇大化」、「想太嚴重了」,也因為「他好歹有出錢養你」所以「你應該要怎樣怎樣對待他」。
人無法理解時,就會以自己有限的思維去解釋一切,不管是否能解釋通。我對於聖經的教導也有許多無法理解的部分,並非不能懂其中的教導,而是會下意識認為「怎麼可能做到?」耶穌告訴彼得去原諒七十個七次,身為老師的耶穌被汙衊釘在十字架上時仍對 神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擷取自聖經路加福音23章34節)
過去和父親一起生活時,我總是避之唯恐不及,並且時常希望他能遠離我們甚至消失,我認為這是人之常情。基督教福音宣教會(即媒體所稱攝理教或攝理教會)的鄭明析牧師面對一直攻擊他的前教友,從來沒有說過任何一句負面的言語,也不曾對人提起其所作所為,甚至曾經寫信鼓勵他的信仰,傳達耶穌的愛,這也是我難以理解的愛與原諒。
為什麼能原諒?幼兒園的孩子們,有的內向,有的頑皮,有的固執,有的開始社會化,在各式各樣的個性下都是一樣單純且仍然偏向良善的幼小靈魂,每天看著他們讓我逐漸有所感受,這或許就是「 神的視角」吧!
不管現在看來多麼窮凶極惡,令人髮指的罪犯,在最初都是白紙一般的存在,但因著家庭或環境因素影響、遭遇許多痛苦產生創傷、沒有獲得切中核心的關心和理解等等,最後自己放棄了理性與道德走向極端...... 神都看在眼裡,也透過各種可能要去抓住他們的手,但如同前述,人在遇到無法承受和理解的事情時,首先接受的往往是自我有限認知的解釋,無法站在更高維去看、去分析。
如果問我有沒有信仰的差別,就在於是否願意跳脫自我,用更提升層次的想法來去看待事物,以基督信仰的攝理教會來說,我們要學習並嘗試實踐耶穌的想法和行為,因為耶穌所行的一切都是為了達成耶和華 神的旨意,而神的旨意就是讓我們效法耶穌以達成靈肉的救援,不要成為捨棄良心的族類。
耶穌去到乞丐、稅吏和娼妓所在之處傳福音,理解他們人生的苦痛,傳達 神的愛與教導指引他們道路,但在一般人看來不會覺得耶穌很善良,反而認為耶穌沉溺聲色並與惡人為伍;鄭明析牧師年輕時將乞丐帶回家照顧,幫他們洗澡,家徒四壁仍想辦法拿出食物給他們吃,其父親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鄭明析牧師說:「因為耶穌就是這樣做啊!」
以自我為中心的立場,我為什麼要寬恕?為什麼不咒罵?為什麼要捨己為人?但身為 神以愛創造的靈魂與肉體,我可以有像 神一樣去愛的本能,也是信仰道路上要一直與自我主觀去抗衡的,耶穌做到了,鄭明析牧師做到了,許多弟兄姊妹努力去做了,我也要嘗試到肉體生命結束的那一刻才行。
不論韓國司法對於鄭明析牧師的裁決如何,我們只能禱告、做出理性溝通嘗試,但攝理教會與 神、與耶穌之間的愛,對這世界回歸天國的期待,不會斷絕。
向韓國總統尹錫悅提交請願書:台灣國籍請願書、英文版請願書、大韓民國國籍請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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