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認識過的同學幾乎都不記得名字了,但有一、二位仍然鮮明存在記憶中,他們並非跟自己特別交好或者擁有傾國傾城的容貌,卻如同一幅難忘的美麗風景,從未隨著時間而褪色。一位是國中當班長的女同學,她是標準的成績好、個性謙和但做事很有魄力,如同漫畫裡才會出現的優秀角色,身為社交障礙者的我曾一度主動去接觸她,希望可以跟她當朋友,但著實不擅長聊天和維繫情誼,後來也就不了了之;另一位是高一時期一個身高不高又皮膚黝黑,但身材很結實,有一雙可愛的大眼睛,是少見脾氣很好且不自以為是的男同學,常被同學當成吉祥物一般捉弄也沒發火過,而他本身也搞笑但不下流,讓有厭男症的我也討厭不起來,看到他倒是不自覺心情會好起來。
後來分析了一下這些會讓我產生好奇的人物,其實就是自己所嚮往卻不容易做到的理想人格類型,在他們身上很自然且有魅力,放在我身上就需要很多刻意努力加練習,這也成為之後會去到攝理教會的契機,因為遇到擁有像上述相似氣質的人,我也想要改變成自己所期待的類型。
由於不擅長也不喜歡社交活動,我習慣從「作品」或「行為」去觀察瞭解一個人,小學時就很喜歡李白詩詞的豪爽與柔情,張愛玲小說的愛恨分明,梵谷畫中虛實交錯的景象,透過這些創作才發現曾經有如此與眾不同的人們在這世界佇足。回到現實與人相處時,有一部分人在尋找自身的定位,有一部分人夸夸其談曾有的風光,還有一部分人沉浸於眼前的小確幸,都是和自己差不多的普通人。
以前在上學途中拿到基督徒發送的新約聖經,原本帶著當課外讀物的心態翻開,但實在無法像看小說一樣津津有味而放棄,覺得就是一本不在自己興趣範圍的說教書籍。高中畢業完成指考之後去攝理教會聆聽三十個論聖經課程,期間就需要看舊約和新約整本聖經,透過教會講師解經知道自己對聖經理解的錯誤,重新以正確的思維瞭解耶穌基督和 神的作為,才發現耶穌的為人正是我會喜歡的類型,極少數人能在被誤解、打壓和傷害的情況下仍做到不斷付出和犧牲的愛,並且主所做一切都象徵著耶和華 神會做的事。
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 (新約聖經約翰福音14章8-10節)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舊約聖經創世記1章27節)
脫離母腹幾十年,但不論外貌和性格差別再多,還是會有和父母相似之處,不論好壞......然而與 神之間很難說有哪裡相像?2015年11月7日攝理教會鄭明析老師分享了關於「再創造」:
人會拿<萬物>來再創造而製造出「需要的東西」,也就是會拿<樹木>來再創造而建造出「房子」。如此一般,要帶著<自己的肉體>聆聽並實踐 神透過救援者所說的話語,藉此再創造<自己的魂和靈>並使其產生變化,如同建造出「美麗的房子」那般去做吧!全能者隨著<時代>將人造就成「 神的僕人」、造就成「子女」,並按照 神創造天地和人類的目的來造就成「三位愛的對象體」。全能者把<能永活的靈魂>當成目的創造了「世上」,也創造了「人類的肉和魂」,而且會幫助「人類的肉和魂」。
<第一階段創造>會由「 神」來做,<第二階段創造、再創造>則必須由「人自己」以 神、聖靈、聖子和救援者為中心來做;<第一階段創造>是 神所創造的「樹木」,<第二階段創造、再創造>則要由人自己拿樹木來建造「房子」;<第一階段創造>是 神所創造的「人類的肉、魂、靈」,<第二階段創造、再創造>則要由人自己以聖三位和救援者為中心,藉由聆聽並實踐那話語,把肉、魂、靈都造就成「三位愛的對象體」。
神給予了人與祂相似的五官肢體,以及能思考與接收靈感的腦,之後就是按照每個人向主耶穌學習與努力去開發自己潛力,發揮機能,同時改善缺點,透過自己的成長來看是與主更接近或更遠離。當我們與主相近,也就是與 神相近,因此我們可以從自己逐漸造就更好的部分來看見 神。
每一個作品都是創作者的縮影,即使沒有見到作者本人,也可以從其作品得見思想、性情與人生等等;即使無法肉眼看到 神和耶穌,從聖經的話語以及努力向耶穌學習實踐的人,甚至只要帶著想體會 神與主的想法去看待生活一切事物,就能看到 神所創造的奇妙與感悟。
存在物和故事固然神奇又奧妙,但創造那一切並動工的全能者 神、聖靈、聖子更是神祕又奧妙的奇妙策士。完全體會這點並與祂們對話吧!(2024年1月17日鄭明析牧師證道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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